《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解读(专家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9-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为每个学生提供正向的成长空间

    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是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紧密相联的,规范合法的学校生活能引导学生形成相应的道德品质,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校园民主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是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在2015年公布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鼓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教育部代表国家明确提出对中小学生的总体期望和要求,同时将制定细则、具体实施学生管理的权力交给学校,这一做法切实增强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南》的心理学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研究所 俞国良

    《指南》从社会层面顺应了社会转型与社会心理变迁的时代背景

    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前面临着“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主流和非主流同时并存、社会思潮纷纭激荡的新形势”。这种新形势无疑是社会转型与社会心理变迁的产物。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这是一个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变的发展过程,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心理等诸多领域密集的、普遍的、根本性的社会结构性变革,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上述种种变迁归结起来,其实都反映了社会规范的重新建构。上述时代背景更为迫切地要求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对“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实践。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贯彻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社会转型与社会心理变迁这一时代背景下,要特别注重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地位。

    《指南》指出,中小学德育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这体现了“大德育”“大心理”的教育理念。德育的目标并不仅仅局限于如何服务于政治需要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与此同时,还应在此基础上着力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促进学生的个性全面发展。

    《指南》从个体层面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心理发展规律

    心理科学是教育科学的基础,中小学生的年龄阶段特点、认知规律和心理发展规律,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此,《指南》强调,要将“坚持遵循规律”作为德育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并对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段、高中学段的德育目标进行了具体规定。分年龄、分学段设置德育目标,遵循了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层次性和衔接性。应遵循教育规律,根据他们的心理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指南》从环境层面反映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协同影响力

    中小学德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环境建设工程。把不同环境与中小学德育工作结合起来,能更好地将德育目标与内容归位在相应的环境系统中,有助于进一步厘清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路径。

    一是微环境系统。尤指个体直接接触的那些环境方面,如学校、班级、课程、同伴、学习场所等。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支持的师生关系、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都能够增强学生对于学校的认同感,从而提升他们的学习动机、身心健康水平,并且推迟、减少风险行为的发生。

    二是中环境系统。意谓两个或多个环境之间的作用过程与联系,如家庭与学校、学校与社区、社区与家长工作单位等。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家校互动对其成长的影响。研究表明,当整个家庭都参与学校的教育干预项目时,孩子表现出了更少的反社会行为。

    三是宏环境系统。包括特定的文化、亚文化或其他更广泛的社会背景,如社会阶层、种族或地区、特定历史进程中的群体,以及与之相关的某一文化中的社会发展蓝图,特定文化的信念体系、知识结构、习俗、生活方式、国家政策等。

    《指南》明确要求“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并强调在组织实施中要“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督导评价”和“加强科学研究”。凡此种种,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确定了“规矩”和“方圆”。